- 一、 服务承诺
- 1. 自用户签收之日起7日内,野光源视力教练灯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,用户可以选择按成交价格一次性退还货款或更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。
- 2. 自用户签收之日起30日内,野光源视力教练灯若出现产品质量问题,用户可以选择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。
- (1)换货执行标准:
- 用户可致电野光源视力教练灯全国统一服务热线(400-883-2992)查询是否符合退换货的要求期限内;在此需特别提醒用户,若有退换货要求,须立即致电服务热线,得到确认后用户需在第1个工作日寄出野光源视力教练灯,用户如有延误而导致不符合7日或30日的要求,无法办理退换货的,由用户自行承担责任。
- (2)退货执行标准:
- 野光源视力教练灯也支持7日无理由退货,自用户签收之日起7日内,用户可将不影响二次销售的野光源视力教练灯退回,时间查询与操作如上述第(1)点一致。
- 3. 野光源视力教练灯的保修期为1年:包括主机和配件(电源适配器)。在保修期内,主机及配件一年内发生非人为因素的硬件故障(包括主机和配件),给予免费换新。
- 4. 在“三包”期内,用户如需寄出野光源视力教练灯进行退货、换货、返修等事宜,如属产品质量问题,则由野光源公司承担寄出和寄回的双向快递费用;如经检测确认为非产品硬件质量问题的,则由用户自行承担寄出的单向快递费用。
- 5.野光源视力教练灯的退换
- (1)退回的产品及外包装完好无损,须连同购机发票及其原始包装形式退回,包括主机及任何配件、文件可二次销售。如为产品质量问题除外。
- (2)提供填写完整的保修单。
- (3)产品合格证及机身贴纸完好无损。
- (4)用户要求退货,经检测符合“三包”规定,或符合无理由退货政策,野光源视力教练灯将全额原路退还,如有特殊情况除外。
- 6.为保障服务权益,用户需保存好野光源视力教练灯的保修单和发票。
- 二、维修政策
- 1. 维修和返还标准
- 1) 维修标准:超过国家三包服务政策范围。
- 2) 返还标准:机器外观清洁,采用“用整机包装袋装机,附件单独包装”原则返回返修机。
- 2. 超出保修范围的服务收费标准
- 超出保修范围的产品一律按照以旧换新的服务标准,以旧换新的服务相关费用如下:
- *注:以旧换新的新产品,与新品一样享受国家三包服务政策。 超过3年以上的产品,当更换的产品的型号已经停产,可选择更换同等价值不同规格的产品。
- 3.不予“三包”的范围
- 有下列情况的,所有维修费用、更换零件费用及其他损失,均由用户自行承担:
- (1)产品使用过程中正常的掉漆、褪色、磨损和消耗;
- (2)用户自行拆卸、修理机器、引致机器故障、损坏;
- (3)因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等非产品质量因素造成机器故障、损坏;
- (4)用户因使用、维护、保管不当造成机器故障、损坏;
- (5)产品合格证及机身防拆贴纸损坏;
- (6)曾经由非野光源公司指定的售后服务网点修理。
- 三、服务热线
- 1. 野光源视力教练灯的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-883-2992
- 2. 本热线提供实时问题解答,受理各类退货、报修等服务:如用户申请退货,会立即查询相关野光源视力教练灯的签收时间及告知快递资料等;如为产品故障报修,将在登记后24小时内受理。
- 四、野光源视力教练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保留对本条款的最终解释权。